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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2017-05-10 10:08浏览数:698次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 2015 - 11 - 20 发布2016 - 01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2049—2015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要求....................................................... 2 6 检测评定................................................ 4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检测报告的内容格式................... 4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消防设施检测要求相关数据.............. 1 参考文献 .................................................. 2 DB51/T 2049—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四川法斯特消防安全性能评估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晓霞、龚成、尧熠、李卓、左诗漫、蔡昌洪、万世银、全兴平、孟祥敏、 蒲珂、王林、贺兆华、张继民、许倩。 DB51/T 2049—2015 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要求、检测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25204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子项 subitem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 报警按钮等。 3.2 技术要点项 technology item 每个子项中具体的要求项目。如火灾探测器的功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功能等。 3.3 单项 item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等。 3.4 设备完好率 equipment intactness 建筑消防系统中某一类设备的完好程度。 3.5 DB51/T 2049—2015 2 系统有效性 system effectiveness 建筑消防系统中某一类设备的系统功能实现的有效程度。 4 总则 4.1 为了规范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统一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标准,保证消防工程质量,特制定本 标准。 4.2 检测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 活动,对提供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负责。 4.3 检测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技术服务活动。 4.4 检测机构从事的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含内部装修工程)及用 途变更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检测,对在用建筑物(场所)的 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 4.5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 4.6 重要程度 本标准检测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测项目在整个消防系统中,对消防系统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 确定的。技术要求中每项按其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各类的含义分别为: a) A 类:系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存在的致命缺陷以及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 目; b) B 类:系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系统运行功能和可靠性的 项目; c) C 类:系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一定影响,消防技术标准中又规定需要检测的项目。 4.7 检测机构应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情况出 具客观、真实、完整的检测报告,并由现场检测人员、技术复核人员、批准人员签字,加盖消防技术检 测机构印章。检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见附录A。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委托单位予以处理。检测机 构对建筑工程出具的最终合格报告应在出具报告之日起2 个月内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管部门备案。 4.8 检测机构应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实施并保持与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 理体系,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有效实施。 4.9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人员的培训、技能和履历档案,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素质。 4.10 检测机构应按被检项目的业态情况安排检测人员数量: d) 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检测人员不应少于 5 人; e) 住宅建筑的检测人员不应少于 3 人; f) 其他业态的检测人员不应少于 4 人。 4.11 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标准。 5 要求 5.1 消防供配电设施 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测应符合表1的要求。 DB51/T 2049—2015 3 表1 消防供配电设施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 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配电 回路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按防火分区划 分。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它配 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配电箱 应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 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 灵活可靠。 按防火分区总数 20% 抽检但不少 于5个,少于5个 的全数检查。 查看消防控制室及各 消防设施最末一级配 电箱的标志以及仪 表、指示灯、开关、 控制按钮的状态。 B 消防 配电 末端 切换 按标准要求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 自动切换装置的消防设备,其切换备用 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要 求。 全数检测。 观察检查最末一级配 电箱电源切换装置设 置情况,在自动控制 方式下,手动切断消 防主电源,观察备用 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 示灯显示。 A 外观 检查 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 示应正常。 采用目测及手触摸相 结合的方法检查仪 表、指示灯及开关按 钮的状态。 C 自备发 电机组 功能 应设手动、自动启动方式,当采用自动 启动方式时,达到额定转速并发电的时 间不应大于30s, 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 率、电压、频率、相位显示均应正常, 并送电至低压配电柜。 全数检测。 自动或手动启动发动 机,用秒表计时,自 动启动30 秒后读取仪 表数据并观察发动机 的运行状态,试验时 间不应小于10 min; 低压配电柜输出功 率、电压、频率、相 位显示正常。 B 5.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检测应符合表2的规定。 DB51/T 2049—2015 4 表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 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外观 检查 电气火灾监控器外观完好无损伤。 按电气火灾监控 探测器总数20% 抽检,但不少于 10只,少于10只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C 设备 选型 电气火灾监控器型式的选择与保护对象 的重要程度相适应。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C 电源连接: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直接 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备用电源线与专用蓄电池连接,主备电 源有明显标志。 B 电源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具有 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 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 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 电源的工作状态有指示。 A 电气 火灾 监控器 设备 电源 电池容量:能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 8h,当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控制器 能正常工作30min。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B DB51/T 2049—2015 5 表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 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显示、记 忆、打印、电话报警功能正常。 B 电气 火灾 监控器 基本 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能接收电气火灾监控 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并在10s 内发 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 当电气火灾监控器发生下述故障时:1、 监控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 路;2、接收到探测器发来的故障信号; 3、发生影响监控报警功能的接地;4、 监控设备主电源欠压。电气火灾控制器 应在100 s 内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 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显示故障部 位。 全数检查。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 正常监视状态下,对 不同种类的电气火灾 探测器施加相应的模 拟信号,观察报警确 认灯状态,记录报警 确认灯动作到火灾报 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 号的时间。 手动造成电气火灾监 控探测器连线短路、 断路,记录火灾报警 控制器发出故障信号 时间 A 外观 检查 剩余电流式火灾监控探测器外观完好无 损伤。 按剩余式电气火 灾监控探测器总 数20%抽检,但不 少于10只,少于 10只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C 剩余电 流式火 灾监控 探测器 基本 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剩余电流 式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并在消 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 控制器上显示。 采用外接剩余电流传感器的探测器,信 号处理单元与其连接的剩余电流传感器 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 在100s 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报警信 息应优于故障信息显示。 实际安装数量在 100只以下的者, 抽检20只(每个 回路都应抽检); 实际安装数量超 过100只的,按实 际安装总数的 10%抽检,但抽样 总数不得少于20 只。 采用剩余电流发生器 对火灾监控探测器施 加剩余电流,观察剩 余电流式火灾监控探 测器确认灯状态。手 动造成剩余电流探测 器连线短路、断路, 记录剩余电流式火灾 监控探测器发出故障 信号时间。 A 测温式 电气火 灾监控 探测器 外观 检查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外观完好无 损伤。 按测温式电气火 灾监控探测器总 数20%抽检,但不 少于10只,少于 10只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C DB51/T 2049—2015 6 表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 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测温式 电气火 灾监控 探测器 基本 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测温式电 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并在消 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 控制器上显示。 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之间 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发 出声、光故障信号。 实际安装数量在 100只以下的者, 抽检20只(每个 回路都应抽检); 实际安装数量超 过100只的,按实 际安装总数的 10%抽检,但抽样 总数不得少于20 只。 采用发热试验装置给 监控探测器加热,观 察测温式电气火灾监 控探测器确认灯状 态。 手动造成探测器连线 短路、断路,观察电 气火灾监控器的故障 报警状态。 A 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外观检查 火灾探测器外观完好,无明显划 伤、裂痕等机械损伤,表面无涂 覆、污损现象。 按火灾探测器总数20%抽 检,但不少于10 只,少 于10 只全数检查。 目测并辅以手感检查。 C 火灾 探测器 报警功能 启动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应 能发出报警信号。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 只以 下的,抽检20 只(每个 回路都应抽检),少于20 只的全部检查;实际安装 数量超过100 只的,按实 际安装总数的10%抽检, 但抽样总数不得少于20 只。 火灾报警系统在正常监 视状态下,触发火灾探 测器,观察火灾探测器 确认灯状态。 A 手动火 灾报警 按钮 外观检查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观完好无损 伤。 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总 数20%抽检,但不少于10 只,少于10 只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C DB51/T 2049—2015 7 表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手动火 灾报警 按钮 报警功能 启动手动报警按钮,手动报警按 钮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 只以 下的者,抽检20 只(每 个回路都应抽检);实际 安装数量超过100 只的, 按实际安装总数的10%抽 检,但抽样总数不得少于 20 只。 火灾报警系统在正常监 视状态下,触发手动火 灾报警按钮的启动部 件,观察手动报警按钮 确认灯状态。 A 设置 每个防火分区安装火灾声光警报 装置数量不得少于一个。 每个防火分区检查1 处。现场核实。 B 警报功能 启动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 钮,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 信号,建筑物内所有的火灾警报 装置应发出警报声响和曝闪灯 光,手动复位前警报声、曝闪灯 光予以保持。 每个防火分区检查1 处。 分别触发两个火灾探测 器或1 只火灾探测器与1 只手动报警按钮,查看 火灾报警装置动作情 况,记录确认灯动作到 火灾警报装置发出声光 警报的时间。 A 火灾警 报装置 声压 火灾警报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 的场所,警 报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每个防火分区检查1 处。 模拟实际使用环境,开 启警报声,用声级计在 距警报器3 米远处测量 警报声强,记录测试值。 随后,关闭警报声在相 同位置测量背景噪音, 取最大声强值,计算差 值。 C 火灾报 警控制 器及联 动控制 设备 设备选型 火灾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与保 护对象相适应。 全数检查。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火 灾报警系统形式进行认 定。 B DB51/T 2049—2015 8 表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系统容量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 均不应超过3200 点,其中每一总 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2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 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 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 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 总数不应超过1600 点,每一联动 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 过1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 容量10%的余量。 全数检查。 统计实际安装点位数, 计算实际安装点位数与 报警控制器额定点位数 的百分比。 B 短路隔离器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 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 过32 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 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 器。 全数检查。 现场检查安装情况,统 计实际安装点位数。 B 外观检查 各种旋钮、开关、插座、插件等 外型和结构完好。开关和按键 (钮)位置上应清楚地标注功能。 全数检查。 观察,手感检查。 C 火灾报 警控制 器及联 动控制 设备 设置场所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设 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设 备附近不应布置电磁干扰场强超 过设备承受能力的其他设备。 全数检查。 测量消防控制室电磁干 扰场强;检查控制设备 安装稳固性;其余各项 逐一观察检查。 B DB51/T 2049—2015 9 表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保护接地, 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 值不应大于1Ω;采用专用接地 装置时,接地地电阻值不应大4 Ω;消防控制室内的电气和电子 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和 金属管、槽等,应采用等电位连 设备接地 接。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 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 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 应小于 4mm2 ,消防控制室接地板 与建筑接地体之间,应采用线芯 截面面积不小于 25mm2 的铜芯绝 缘导线连接。 全数检查。 目测接地标志并测量接 地电阻值。 B 电源连接: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 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 用电源插头。备用电源线应与专 用蓄电池连接,主备电源应有明 显标志。 目测检查控制器电源引 入线与消防电源及其备 用电源的接入方式。 A 电源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 源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 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 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 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 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 主、备电转换试验:控 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下,切断控制器的主电 源,使控制器由备用电 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 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电源 状态的显示情况。 A 火灾报 警控制 器及联 动控制 设备 设备电源 电池容量:应能在正常监视状态 下工作8h,当控制器处于报警状 态时,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30min。 全数检查。 电池容量检测:查验蓄 电池标称容量,对蓄电 池不同工作状态下的输 出电流进行测定,通过 计算核定蓄电池容量, 或通过加用电荷载测试 蓄电池实际容量。 B DB51/T 2049—2015 10 表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显 示、记忆、打印功能正常。 火灾报警系统在正常监 视状态下,触发操作面 板上的功能键,对面板 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 和音响器进行功能测 试。 B 火灾报警功能:能接收来自火灾 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 信号,10s 内发出火灾声、光报 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 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至 复位。 感烟探测器采用发烟装 置施放烟气触发,线型 光束感烟探测器采用滤 光片遮挡触发,点型、 线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热 风机加热方式触发,火 焰(感光)探测器采用 紫外或红外光源触发 (紫外光波长小于 280nm,红外光波长大于 850nm),根据探测器的 类型,采用相应的方式 触发火灾探测器或手动 报警按钮,查看火灾探 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 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 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 示,核对显示位置与报 警物理位置是否相符。 A 火灾报 警控制 器及联 动控制 设备 基本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当控制器内部、 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 障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100 s 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 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 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 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 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全数检查。 模拟探测器连线短路或 与底座脱离断路,手动 报警按钮断路、短路或 接地故障,查看并记录 控制器故障报警声、光 信号。 A DB51/T 2049—2015 11 表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火警优先、二次报警功能:当火 灾和故障均发生时,火灾应优先 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火警优先、二次报警功 能测试:故障报警期间, 在同一回路中先后触发 两个或两个以上火灾探 测器、手动报警按钮, 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 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 示及记录。测试期间先 启动的探测器只消音不 复位。 A 联动控制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 及联动控制设备在接收到火灾报 警信号后,应在3s 内发出启动信 号,显示启动设备名称、部位和 启动时间。 触发火灾探测器或手动 报警按钮,查看火灾报 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设 备的启动信号,记录启 动时间和启动设备总 数。 A 基本功能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 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 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直接 控制装置。 全数检查。 通过消防控制室内的消 防联动控制器远程启停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 风机。 A 显示要求:具有消防控制室图形 显示器应能显示建筑总平面布局 图、每个保护对象的建筑平面图、 系统图、疏散路线图、各类消防 设备位置图。建筑的总平面布局 图应能用一个界面完整显示。用 图标表示各个消防设施(设备) 的名称时,应采用图例对每个图 标加以说明。 B 火灾报 警控制 器及联 动控制 设备 消防控制室图形 显示器 火灾报警和联动状态显示: 当有 火灾报警信号、联动信号输入时,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应能在建 筑平面图上指示报警的物理位 置,记录报警时间、报警部位等 信息。 全数检查。 将系统处于正常监视状 态,使控制器发出火灾 报警信号、故障信或联 动控制信号,观察显示 状态,并记录时间,核 对报警物理位置与显示 位置是否相符。 B DB51/T 2049—2015 12 表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首火警显示:消防控制室图形显 示器应单独显示首火警部位,首 火警平面图应有首火警标注。当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在处于其 他状态下应能直接切换到首火警 平面图。 C 火警优先显示:在火灾报警或联 动状态下,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 器显示非报警平面图时,应能自 动直接切换优先显示报警平面 图。 C 消防控制室 图形显示器 故障状态显示:消防控制室图形 显示器应能接收控制器及其他消 防设备(设施)发出的故障信号, 并在故障信号输入100 s 内显示 故障状态信息。 全数检查。 将系统处于正常监视状 态,使控制器发出火灾 报警信号、故障信或联 动控制信号,观察显示 状态,并记录时间,核 对报警物理位置与显示 位置是否相符。 C 火灾报 警控制 器及联 动控制 设备 报警声压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件 中心的1m 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 件的声压级(A 计权)分别在 65dB(A)和85dB(A)以 上,115dB(A)以下。 全数检查。 离音响件中心的1m 处, 使用声级计测量声压。 B 5.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的检测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火灾应 急广播 基本功能 传声器播音功能: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 的场 所,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 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语音清晰。 全数 检查 关闭扬声器,用声级计在扬声 器范围内最远点测背景噪声 声压级,然后开启扬声器(播 放试验音源)在同一位置测量 应急广播声压级,计算两者之 差。 B DB51/T 2049—2015 13 表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 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强行切换功能: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 景音乐广播使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 广播的功能。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 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 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系统在公共广播状态下,分别 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 或1 只火灾探测器与1 只火灾 手动报警按钮,模拟火警状 态,观察是否可将正在进行的 公共广播强行切换为火灾应 急广播,查看接通范围是否正 确。 B 广播功能: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 控制逻辑联运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 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通 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 进行录音 如系统具有其他业务(非应 急)广播功能,首先使系统处 于(非应急)业务广播状态, 分别通过自动和手动控制方 式启动系统的应急广播和选 择两个以上广播分区,观察系 统的状态转换情况并记录系 统进行应急广播状态至发出 广播信息之间的时间间隔。 B 录音回放功能正常。 在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下,通过 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5 min 以上,然后停止使用扬声器进 行应急广播,检查广播录音回 放情况。 C 火灾应 急广播 基本功能 扩音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用扩音机,其容量应 满足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总容量并应留有余 量;火灾事故广播应设置备用扩音机。 全数 检查 B 消防控制室应设能直接拨打119 的外线电话和 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全数 检查 现场核实,察看消防专用电话 有无漏设。 B 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 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风机房、消防电梯机房 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 班的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 室、消防值班室、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用电话分 机。 B 消防 通讯 设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处应设电话塞 孔,通话功能应正常,语音清晰。 全数 检查 现场核实,察看消防专用电话 有无漏设。 C DB51/T 2049—2015 14 表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消防控制室直接拨打外线报警电话,通话功能 正常,话音清晰,无振鸣现象。 直接拨打外线电话,检查通话 质量。 B 多部消防电话分机同时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时,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选择与任意一部或多部消 防电话分机通话。 使两部消防电话分机处于摘 机状态,观察并记录消防电话 总机声、光指示情况。操作消 防电话总机,使消防电话总机 接通其中一部消防电话分机, 观察并记录通话与指示情况。 使消防电话总机接通两部消 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录通话 与指示情况。 B 消防 通讯 消防通讯功能 消防电话总机应能呼叫任意一部消防电话分 机,并能同时呼叫至少两部消防电话分机,呼 叫时消防电话总机应能显示被呼叫消防电话 分机的状态和位置。 按消防 电话分 机总数 20%抽 检,但不 少于10 部,少于 10 部全 数检查。 操作消防电话总机,呼叫其中 一部消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 录消防电话总机受话器的回 铃音以及呼叫指示情况。呼叫 两部消防电话分机,观察并记 录消防电话总机的呼叫指示 情况。分别将这两部消防电话 分机摘机进行通话,检测并记 录回铃音、通话情况以及消防 电话分机部位显示情况。 B 外观检查 应急照明灯具外观完好,外表涂覆层无腐蚀、 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等机械损 伤;内部电池外观规整,无变形及爬碱、漏液 现象;状态指示灯自带电源程序型应设状态指 示灯;设有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无锁 铵钮,但不应设其它开关。 按应急 照明灯 具总数 30%抽 检。 目测及手感相结合检查。 C 应急 照明 安装要求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安装在墙面或顶棚上,安装 应牢固,无遮挡。 按应急 照明灯 具总数 30%抽 检。 目测及手感相结合检查。 C DB51/T 2049—2015 15 表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 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持续供电时间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照明工作状态的持 续供电时间不应低于附录B 中表B.1 规定。 查产品的技术指标以确定是 否满足规范要求 B 应急照明照度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 下列规定: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人员密 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病房 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楼梯 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 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 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 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其工作面的最低照 度,不应低于附录B 中表B.2 的规定。 用照度计,测量两个疏散照明 灯之间中心地面的照度,达到 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 间时,重复测量原测量点的照 度取平均值;消防设备房以及 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 他房间照度的测量,选取房间 的工作面作为测量点,切断正 常照明,用照度计测量达到规 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 时的最低照度。 C 应急转换功能 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 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全 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模拟交流电供电故障或强制 启动应急照明,观察能否顺利 连续转换照明状态,用秒表记 录其转换时间。 B 应急 照明 相关联动控制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 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 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 切断。 按应急 照明灯 具总数 30%抽 检。 观察在压力开关动作或消火 栓按钮动作时,非消防电源是 否切断。 B 外观检查 疏散指示标志外观完好,外表涂覆层无腐蚀、 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等机械损 伤。 目测及手感相结合检查。 C 应急转换功能 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 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 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模拟交流电供电故障,观察能 否顺利连续转换照明状态,且 用秒表记录其转换时间。 B 蓄光标志发光亮度不应低于7 mcd/m2。 C 疏散指 示标志 亮度照度 电致发光疏散标志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 中心的照度不低于1.0LX。 按疏散 指示标 志总数 30%抽 检。 开启正常照射光源,垂直照射 蓄光标志表面15min 后,关闭 正常照射光源,用屏幕亮度计 测试发光亮度。切断正常供电 电源,在电致发光疏散标志前 通道中心处地面,用照度计测 量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 时的最低照度 C DB51/T 2049—2015 16 表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 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疏散指 示标志 持续供电时间 持续供电时间不应低于附录B 中表B.1 规定。 按疏散 指示标 志总数 30%抽 检。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记录持续 供电时间。 C 防水措施 消防电梯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 施,消防电梯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 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全数 检查。 现场观察,测量排水井容量, 查看排水泵铭牌标称流量,启 动排水泵测试排水泵功能。 C 现场手动迫降功能:首层设供消防人员专用的 操作按钮并采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作按钮 时,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 层按钮不能呼叫控制消防电梯,电梯只能在轿 厢内控制。 触发首层操作按钮,查看消防 电梯运行情况,迫降至首层后 进入电梯轿箱控制电梯到达 并停靠任意楼层,并记录。 A 控制室远程迫降功能:触发消防控制设备远程 控制按钮,消防电梯回落首层或电梯转换层, 并接收反馈信号。 触发消防控制设备远程控制 按钮,查看消防电梯运行情况 和反馈信号。 B 联动控制迫降功能:火灾确认后,联动控制所 有电梯下行停于首层,消防电梯在轿厢内控 制,其余非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并停用。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 测器,查看消防电梯运行情况 和反馈信号。 B 电话对讲功能: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消防专用 对讲电话,通话音清晰,无振鸣现象; 在轿箱内用消防专用对讲电 话与消防控制室通话,记录通 话质量。 B 消防 电梯 功能 运行速度: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 60s。 全数 检查。 用秒表测量自首层升至顶层 的运行时间。 B 5.5 水灭火系统 水灭火系统的检测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水灭火系统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 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消防 供水 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应满足GB 50974 第5.2.1 条 的规定;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 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 点的静水压力,符合GB 50974 第5.2.2 条的规 定。 全数 检查。 核实消防水箱安装高度及有 效容积,启动消防水箱自动补 水设施,检查补水。 A DB51/T 2049—2015 17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 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消防水箱的 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出水管应保证消防 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消防水箱应设 计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 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箱水位的装置, 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消防水箱应设 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A 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符合GB 50974 第5.2.4 条的规定。 全数 检查。 现场观察核实,查看高位水箱 出水管压力、水位显示、阀门 的设置以及启闭情况。 A 设施外观应完整无损伤、无锈蚀,铭牌上的文 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目测检查外观质量。 C 稳压泵 稳压泵的控制与运转正常满足消防给水功能。 全数 检查。 在自动状态下,开启放水阀将 管网泄压,观察稳压泵的启动 情况,记录启动压力点压力 值。然后关闭放水阀,观察管 网压力上升情况和稳压泵自 动停止的压力点压力值,并记 录。 A 气压供水设施 气压供水设施供电应采用消防电源,如设有双 电源末端切换装置,主备电源应能够在最末一 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全数 检查。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手动切断 设备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 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查 看设备最末一级配电箱运行 情况。 B 外观质量:水泵结合器外观完好无锈蚀,组件 完整,接口及垫圈完好无缺失,阀门开启灵活、 方便,无漏水。 目测检测外观质量和组件连 接性能,转动手轮检查控制阀 及泄水阀的启闭灵活度。 C 消防 供水 水泵结合器 功能:供水、安全阀泄压、止回功能正常。 全数 检查 用消防车或手抬消防泵等加 压设施供水,观察系统压力变 化情况,停止供水后检查水泵 结合器排放、止回情况。 B DB51/T 2049—2015 18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消防泵部件完整无缺失、损坏和锈蚀,铭牌标 记清晰、牢固,阀门开启灵活,无卡阻。水泵控 制柜按钮、指示灯及仪表正常。 观察检查消防泵部件及水泵 控制柜按钮、指示灯及仪表状 态,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 灵活度。 C 消防水泵采取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从市政管 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 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观察检查消防水泵吸水方式, 并查看倒流防止器 A 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 间不应大于2min;接到火警后人工启动消防水 泵时应保证5min 内正常运行。 启动消防泵进行检测,观察运 行是否正常。 A 消防水泵应自动用水泵控制柜按钮及消防控制 室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打开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在 泵房控制柜以及消防控制室 逐一启动水泵,查看运行情况 及反馈信号。 A 双路电源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2s;一路电源 与内燃机动力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在运行状态下切断消防主电 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 及指示灯的显示。 A 主、备泵故障切换功能正常。 在运行状态下模拟主泵故障, 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 况,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A 一组消防泵吸水管应单独设置且不应少于两 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 其余吸水管应 仍能通过需要的供水量。 将一组消防泵吸水管分别单 独置为检修状况下, 查看吸 水管应能通过需要的供水量。 A 消防 供水 消防水泵 水泵出水管上应设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放 水阀门和泄压阀。 全数 检查 检查水泵出水管上试验和检 查用的压力表、放水阀门和泄 压阀。 C 阀门设置 室外消火栓的检修阀门应处常开状态。 全数 检查 检查检修阀门的状态。 B 安装 栓体外观完好无锈蚀,组件完整,接口及垫圈 完好无缺失,阀门开启灵活、方便,无漏水。 全数 检查 用消火栓钥匙开启阀门检查 阀门启闭灵活度;核实进水管 数量、管径;其余各项逐一观 察检查。 C 室外 消火栓 功能 测试室外消火栓的栓口压力应符合要求,供水 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全数 检查 开启室外消火栓,测量出水压 力。 B DB51/T 2049—2015 19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设置形式 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50 MPa 时, 当大于0.70 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全数 检查 在最不利消火栓和最低消火 栓处,连接压力表及闷盖,开 启消火栓测量栓口出水压力, 根据出水压力值核实系统采 取的防超压和稳压措施。 B 外观检查 室内消火栓箱外观完好无锈蚀,组件齐全。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观察检查 C 管道布置 系统管道上的各类阀门启闭灵活,无卡塞,无 漏水。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启闭 灵活性。其余各项逐一观察检 查。 C 栓口压力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 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35 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 计算; 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 MPa, 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 计算。 在高、低 层各抽 1 处。 喷射性能检测:消火栓、消防 水带、消防水枪按实际使用条 件安装好,把水带全长平直放 置,将水枪置于喷射架上,调 整好水枪轴线与水平线的夹 角(仰角)小于60°,调整喷 嘴出口端中心至地面的高度 到1m±0.01m。顺风向布置。 启动水泵,调整工作压力,记 录16mm 或19mm 水枪的出水压 力,并通过公式(1)计算得 出充实水柱。 B 室内消火栓按钮外观完好无划痕,启动零件不 应破碎、变形或移位。 目测检查外观质量。 C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置室内 消火栓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工作电压应采用不 大于36V 的安全电压。 核实室内消火栓按钮设置位 置。 B 室内消火栓按 钮 室内消火栓按钮安装应牢固。 按室内 消火栓 启泵按 钮总数 20% 抽 检,但不 少于10 个,少于 10 个全 数检查。 可用手感或作拉力试验检查 安装牢固度。 C 室内 消火栓 系统 系统功能 接合器供水:用消防车或手抬消防泵等加压设 施向水泵结合器进行充水试验,水流进入流畅, 屋顶试验消火栓处压力符合要求。 全数 检查 向接合器内供水加压,在屋顶 试验消火栓处连接压力表及 闷盖,开启消火栓测试栓口静 水压力。 B DB51/T 2049—2015 20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消火栓系统的联锁启动,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 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出 水管上的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直接启 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 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全数 检查 打开试验消火栓进行测试,消 火栓泵应能自行启动运行。 A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启泵:按下消火栓按钮,消 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 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 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消防控制器显示消火 栓按钮所在位置。 按室内 消火栓 启泵按 钮总数 20% 抽 检。 使系统电源处于接通状态,水 泵控制装置的操作按钮处于 自动状态,打开水泵出水管上 试水阀或屋顶试验消火栓,按 下任意一消火栓启泵按钮,观 察水泵动作及信号反馈情况。 A 手动启泵:消防控制中心和水泵控制柜处启停 消防水泵工作正常,并显示消防水泵运行状态。 系统电源处于接通状态,打开 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或屋顶 试验消火栓,在泵房控制柜处 以及消防控制室逐一启、停水 泵,观察水泵运行情况及信号 反馈。 A 主备泵故障切换功能正常。 开启消防主泵,待泵运行平稳 后,模拟主泵故障,备用消防 泵自动投入运行。 A 消防泵主、备电源的切换功能试验正常。 系统主、备电源处于接通状 态,在主电源上设置故障观察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在备 用电源上设置故障观察主电 源自动投入情况。 A 室内 消火栓 系统 系统功能 消防泵供水能力符合要求。 全数 检查 启动消防泵,待运行平稳后在 屋顶试验消火栓处测试压力。 A 消防 水炮 外观检查 铸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气孔、缩孔、 砂眼, 设备的外表涂层表面光洁均匀,无气泡、明显 流痕、龟裂,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按消防 水炮总 数20%抽 检,但不 少于10 门,少于 10 门全 数检查。 观察检查。 C DB51/T 2049—2015 21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消防水炮性能 消防炮的俯仰机构、回转机构、各控制手柄、 阀门应操作灵活、回转范围与保护区相对应, 操作角度应符合设定值,定位机构应可靠。室 内配置的消防水炮宜具有直流-喷雾的无极转 换功能。 按消防 水炮总 数20%抽 检,但不 少于2 门。 操控消防炮检查部件灵活性; 角尺测量俯仰回转角及水平 回转角。 A 消防 水炮 系统功能 系统应能可靠、平稳地启动,从启动至消防炮 动作的响应时间应小于5s。 每个防 火分区1 门。 触发启泵按钮,消防水泵应启 动,观察消防炮出水压力,记 录炮入口压力表数值和启动 时间。 A 外观质量:报警阀及其组件应完整无损,密封 性好。 现场开启一个放水阀,观察地 面排水情况;其余各项按相关 要求逐一观察检查。 C 报警阀组 排水设施:报警阀处的地面应有相应的排水措 施,当湿式报警阀放水时能确保水不溢出房间 地面。 全数检 查。 观察地面排水情况;其余各项 按相关要求逐一观察检查。 C 设置位置:警铃宜安装在报警阀附近,设在公 共通道或值班室内。 C 水力警铃 水力警铃应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 水力警铃启 动时声强度不小于70dB。 全数检 查。 观察,尺量检查;用声级计距 水力警铃3m 处测量声强度。 C 水流指示器 功能:启动末端试验装置,水流指示器应报警, 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 位应灵敏可靠。 按水流 指示器 总数20% 抽检。 开启末端试水装置,观察水流 指示器报警信号,关闭末端试 水装置,观察复位信号。 B 喷头的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 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B 喷头外观完好,无变形、涂覆现象,防护罩不 无损坏。 B 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 距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无无漏设少设。 B 自动 喷水 灭火 系统 喷头 不同规格的喷头备用品数量不应少于安装总量 的1%,且不应少于10 个。 按喷头 总数20% 抽检。 观察检查喷头形式位置、外观 质量、覆盖率以及影响喷头喷 水性能的障碍物、阻挡物。 B DB51/T 2049—2015 22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在每个防火分区及楼层的供水最不利处均应设 置直径为DN25 的试水阀,每个报警阀组的供水 最不利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 查看每分区最末端是否有试 验装置,报警阀组的供水最不 利处是否设末端试水装置。 A 末端试水装置 末端试水装置包括压力表、试验阀、试水接头、 试验管或排水管,排水设施应采取孔口出流方 式接入排水管沟。 全数 检查查看末端试水装置是否设有 阀门、压力表、试水接头及排 水管。 C 信号阀 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 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 阀。 全数 检查 手动开关阀门,控制室应有指 示信号反馈。 A 联动功能:开启最不利点末端试水装置,出水 压力不应低于0.1mpa,末端试水流量范围宜为 0.94-1.5L/S,系统放水后水力警铃应连续报 警,压力开关应动作,并自动启动喷淋泵。消 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喷 淋泵的反馈信号。 每个报 警阀抽1 处,当1 个报警 阀控制 多个楼 层时,在 高、低楼 层各抽1 处检测。 在自动状态下,开启最不利处 末端试水装置,查看压力表显 示,查看水流指示器、压力开 关和喷淋泵的动作情况及反 馈信号,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 装置至喷淋泵投入运行时间。 A 试水阀功能:开启试水阀,在5-90s 水力警铃应 开始连续报警,压力开关应动作,并启动喷淋 泵,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压力开关及喷淋泵的 反馈信号,报警阀复位后,水力警铃应停止报 警,压力开关应停止动作,延迟器应能自动排 水。 在自动状态下,开启试水阀, 用秒表记录从水力警铃发出 声响到压力开关启动喷淋泵 的时间,用声级计测量水力警 铃声强值。查看压力开关和喷 淋泵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 B 压力开关应直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 将报警主机置于手动状态后, 启动压力开关,喷淋泵应能开 启运行。 A 喷淋主、备泵故障切换功能正常。 开启喷淋主泵,待泵运行平稳 后,模拟主泵故障,备用喷淋 泵自动投入运行 A 自动 喷水 灭火 系统 自动喷水 系统功能 喷淋泵主、备电源的切换功能正常。 全数 检查 系统主、备电源处于接通状 态,在主电源上设置故障,备 用电源应能自动投入运行,在 备用电源上设置一个故障,主 电源应能自动投入运行。 A DB51/T 2049—2015 23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外观质量:报警阀及其组件应完整无损,密封性 好,铭牌上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C 雨淋阀组 雨淋阀组的安装:安装位置宜靠近保护对象,便 于操作并有排水设施的室内。进水控制阀应为 信号阀或锁定阀位的控制阀。 全数 检查 目测检查外观质量、排水设 施。 B 雨淋系统功能:报警阀组件应灵敏可靠,压力 开关动作应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消防控 制设备应显示电磁阀、消防水泵、压力开关的 反馈信号。 先后触发防护区内两个火灾 探测器或为传动管泄压,查看 电磁阀、消防水泵及压力开关 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用声级 计在3 米处测量水力警铃声强 值;不宜进行实际喷水的场 所,应在试验前关闭雨淋阀出 口控制阀; B 雨淋 系统 系统功能 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组的系统,逻辑控制关系 应符合要求。 全数 检查 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的系统, 核对控制雨淋阀的逻辑关系。 B 外观质量:报警阀及其组件应完整无损,密封性 好,铭牌上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C 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的安装:安装位置宜靠近保护对象,便 于操作并有排水设施的室内。 全数 检查 目测检查外观质量、排水设 施。 B 控制方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 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当响应时间 大于60s 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两种 控制方式。 现场核实系统控制方式。 B 手动启动功能正常。 手动控制信号打开电磁阀、打 开传动管放水(放气)阀或打 开应急操作阀时,系统应在规 定响应时间内正常启动。 A 联动功能: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时,火灾探测 报警装置报警后,系统应在规定响应时间内正 常启动,相关联动设备应正常动作。 先后触发防护区内两个火灾 探测器或为传动管泄压,查看 电磁阀、消防水泵及压力开关 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不宜进 行实际喷水的场所,应在试验 前关闭雨淋阀出口控制阀。 A 水喷雾 灭火 系统 系统功能 显示功能: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系统各设备的 动作信号及报警信号均应传至消防控制室。 全数 检查 查看信号反馈及显示情况。 B DB51/T 2049—2015 24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电源及配电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 消防电源。 全数 检查 现场查验供电电源线路。 B 火警自动通讯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设置应具备与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各种联动控制设备自动通 讯的功能,符合GB25204 第5.11.2 条的要求。 全数 检查 现场观察,并查看消防控制室 信号反馈及显示情况。 B 喷头及消防炮 喷头和消防炮应下垂式安装。同一隔间内宜采 用同一种喷头或消防炮;当采用多种喷头或消 防炮时时,应在供水管路的水流指示器前将供 水管道分开设置,并根据工作压力、安装高度 及管道水头损失设置减压装置。 全数 检测 现场观察。 B 水流指示器 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 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与其它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应独立设置 水流指示器,且应在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 式报警阀或雨淋阀前将管道分开。 每个防 火分区 抽检1 处。 现场观察。 B 信号阀 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信号阀;自 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与其他自动喷水系统 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应独立设置信号阀,且 应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或雨淋 阀前将管道分开。 每个防 火分区 抽检1 处。 现场观察。 B 末端试水装置 每个压力分区的水平管网末端最不利点处应设 末端试水装置,但在满足规范相应条件时,可 不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但应设直径为50mm 的 试水阀。 每个防 火分区 抽检1 处。 现场观察。 B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应在开启一只喷 头、水炮的同时自动启动并报警,其灭火性能 应符合GB25204 第5.10 条的要求。 在喷头或水炮保护的最不利 点处点火源,查看红外探测装 置是否能自动寻找火源,查看 消防控制室信号阀、水流指示 器、电磁阀信号反馈及显示情 况,查看灭火情况。 A 自动跟 踪定位 射流灭 火系统 操作与控制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应能自动控制、消 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现场人工控制启动。 每个分 区抽检 1 处。触发火灾探测组件查看自动 控制启动情况;查看消防控制 室能否正常运行电磁阀及启 动消防水泵;查看现场手动启 动情况。 A DB51/T 2049—2015 25 表5 水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注:喷射性能检测中通过公式计算得出充实水柱,具体计算按下列公式(1)进行。 q m f f q H H α + δ α H = (1) 式中: Hm——充实水柱高度,kPa(mH2O); δ——与水枪喷口直径df有关的系数,当水枪直径为13、16和19(mm)时,δ分别取0.0165、0.0124和0.0097; Hq——水枪喷口压力值; αf——实验系数(与充实水柱相对应的实验系数),当规范要求充实水柱为不小于10、13m 时,αf 分别取1.20、1.21。 5.6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泡沫灭火系统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泡沫液质量 泡沫液应在有效期内。 对照核实产品标称参数;查验 泡沫液生产日期。 B 外观检查 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 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 量。 观察检查。 C 储罐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无明显腐蚀。C 储罐配件 储罐的配件应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 全阀及压力表状态正常。 观察检查。 C 泡沫液 储罐 控制阀 控制阀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C 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阀门启闭应灵活 无卡阻,压力表显示正常。 比例 B 混合器 外观检查 比例混合器与管道连接处安装应严密,无渗漏。 全数 检查 目测检查液流方向、压力表状 态、管道连接处渗漏情况;手 感检查阀门启闭灵活度。 C 外观检查 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不得有 杂物进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挡泡 沫喷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碍物。 泡沫 C 发生器 材质 发泡网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A DB51/T 2049—2015 26 表6 泡沫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系统使用的水泵(包括备用泵)应有产品合格证 和质量检测技术文件。 A 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和锈蚀等。 B 泡沫 消防泵 外观检查 泡沫泵应涂成绿色。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C 外观无无裂纹、缩孔、夹渣、变形及其他机械 性损伤,表面保护涂层完好无锈蚀,铭牌标记 清晰、牢固。 B 外观检查 管道上应标注介质流向,控制阀门应有明显标 记。 B 管道及 部件 管道材质 泡沫液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A 系统 功能 操作试验 按设定的控制方式启动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 器、泡沫发生器的压力以及泡沫枪喷发的泡沫 应正常,泡沫液发泡倍数符合产品要求。 (1)按设定的控制方式,选择 最大和最远的防护区,以手动 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喷水 试验,测试其流量和射程; (2)喷水试验完成,将水放 空,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 动灭火系统时,以自动控制方 式进行,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 区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时间 不小于1 min,观察压力表和 泡沫的发泡情况,测试泡沫混 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混合液的 发泡倍数及到达最不利点防护 区的时间; (3)发泡倍数的测量可采用秤 重法。 A 注:秤重法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2)所示。 2 1 w N = w (2) 式中: N——发泡倍数; W1——同一量杯装水量,单位千克(㎏); W2——同一量杯装泡沫量,单位千克(㎏)。 5.7 气体灭火系统 DB51/T 2049—2015 27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应符合表7的要求。 表7 气体灭火系统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贮存容器外观应无明显碰撞变形、缺陷,组件 应固定牢固,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 C 贮存容器压力表无明显机械损伤,压力表在同 一系统中的安装方向应一致,其正面朝向操作 面。 C 贮存容器应标明规定的灭火剂名称、贮存容器 的编号、充装量、充装压力、充装日期。 C 外观检查 查验贮存容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证。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查验合格证等相关 的资料。 A 同一防护区各贮存容器内充装灭火剂量和充装 压力均应相等。 观察并比较各容器的充装量、 充装压力。 C 灭火剂充装量 及充装压力 当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设定 值时称重装置发出报警信号。 全数 检查 采用拉力计,向储瓶施加与最 大允许损失量相等的向上拉 力,查看称重装置能否发出报 警信号。 B 贮存容器的 安装 贮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与建筑构件 固定应牢固可靠,释放灭火剂时不得产生晃动, 且应作防腐处理。 全数 检查 尺量检查安装间距;晃动瓶架, 观察贮存容器是否牢固;观察 检查支架是否采取防腐处理。 C 室内温度为0-49℃;室内湿度不大于85% (RH); 全数 检查 用数字温度计、湿度表、照度 计量测。 C 瓶组与 储罐 贮瓶间内环境 贮瓶间照明灯照度不得低于150Lx。 全数 检查 用数字温度计、湿度表、照度 计量测。 C 集流管表面保护涂层光洁、平整,无锈蚀,外 观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观察检查集流管外观质量。 C 集流管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作防腐处理; 晃动集流管支、框架检查是否 牢固。 C 安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 向不得朝向操作面和人员通道; 现场查看泄压装置的泄压方 向。 C 集流管 查验集流管水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证。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A 管道及 部件 单向阀 外观应无加工缺陷,无碰撞损伤,液体单向阀 的安装方向应与灭火剂流动方向一致,铭牌标 志齐全。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C DB51/T 2049—2015 28 表7 气体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外观应无加工缺陷,无碰撞外伤,每个选择阀 上均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 志牌,并将其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观察检查外观质量以及标志牌 设置情况;尺量检查安装高度。 C 管道及 部件 选择阀 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外观质量以及标志牌 设置情况。 C 气体驱动装置 外观:驱动气体贮存容器无明显碰撞变形,手动 启动装置上有完整铅封,驱动装置应标明驱动 介质名称、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容器外观质量、铅封 以及标志牌设置情况;读取表 压,核实表压。 C 拉索导管和保护盒必须固定牢固,拉索应用钢 管保护,转弯处采用专用导向滑轮,末端拉手应 设在专业保护盒内。 C 手动和重力驱 动装置 物体重力为驱动力的机械驱动装置时,下落行 程中应无阻挡。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拉索的保护形式,转 弯导向滑轮的设置情况;手感 检查拉索导管、保护盒安装牢 固度,以及驱动装置下落行程 流畅性。 C 气动管路外观应平整光滑,弯曲部分内外侧应 规则平整。 观察检查气动管路外观。 C 安装应横平竖直,在平行或交叉管路之间的距 离应保持一致;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 检查管路安装平直度。 C 驱动 装置 气动管路 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 全数 检查 关闭加压气源,5min 内被试管 道的压力应无变化。 A 灭火剂 输送 管道 外观检查 管道及管道附件应平整光滑,无缝钢管采用法 兰连接。管道的坡向、坡度应符合要求。 每个防 护区抽1 处。 观察检查外观质量、连接方式、 管道防护与固定措施。 C 喷嘴 外观检查 喷嘴外观良好,不得有划痕、凹陷。 全数 检查 目测检查外观质量及其安装精 细度。 C 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设置的无管网灭火装置 应有紧急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 A 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释放的声报警 器,在防护区的每个入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器 和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 B 安全 要求 防护区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 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2/3 以上。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手动切断装置、报警 器的设置情况;测试应急事故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功能。 A DB51/T 2049—2015 29 表7 气体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在疏散通道与出口处,应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 指示标志。 观察检查手动切断装置、报警 器的设置情况;测试应急事故 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功能。 B 安全 要求 疏散通道与出 口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 内疏散完毕的通道 和出口。 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A 应具备自动启动功能。 在自动状态下,采用发烟装置 或热风机,先后向同一回路中 的两个火灾探测器施放烟气或 加热,查看控制器的显示和记 录,用万用表测量联动输出信 号。 A 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 在正常状态下,模拟火灾探测 器断路、启动钢瓶的启动信号 线断路、压力讯号器的接线短 路等故障,查看控制器的显示 情况。 A 应具备自检功能。 对控制器面板上所有指示灯、 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 检。 A 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 电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分别显 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电源的 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 显示情况。 B 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无论装置处于自 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均应有效。 进行自动、手动转换,查看控 制器功能情况。 B 气体灭 火控制 器 功能测试 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反 馈信号显示应正常。 全数 检查 查看控制器信号显示情况。 C 气体灭 火系统 功能 启动方式 管网灭火系统应有手动控制、自动控制及机械 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无管网灭火装置应有 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 全数 检查 系统设在手动控制状态,拆开 该防护区启动钢瓶的启动信号 线,并用万用表连接。触发该 防护区的紧急启动按钮并用秒 表开始计时,测量延时启动时 间,查看防护区内声光报警装 置动作情况,查看气体灭火控 制器与消防控制室显示的反馈 信号。 A DB51/T 2049—2015 30 表7 气体灭火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 启动。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反馈信号。 系统设在自动控制状态,拆开 该防护区启动钢瓶的启动信号 线,并用万用表连接,用火灾 探测器试验器使火灾探测器产 生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 达到延时启动时间后,查看万 用表的显示。 B 模拟自动喷气 试验 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能正常启动,喷射正 常;在报警、喷射各阶段,防护区有声光报警 信号;联动设备接到控制指令应可靠动作。 任选某一保护区,选择相应数 量充有氮气或压缩空气的贮存 容器取代灭火剂贮瓶进行试 验,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使火 灾探测器产生两个独立的火灾 报警信号,启动灭火系统,喷 射出氮气或压缩空气,观察氮 气或压缩空气喷射是否畅通, 测定系统延时时间是否在规定 的30s,观察控制器温、烟两种 报警是否按程序动作,药剂释 放显示灯是否正常, 观察启动 或关闭风口、风机、防排烟阀、 通风空调、切断非消防电源的 动作是否正常,声、光报警是 否按程序动作。 A 气体灭 火系统 功能 紧急切断装置 功能试验 将自动控制系统切换到手动控制功能时,应能 在规定的延时时间内可靠地切断自动控制系 统,以防误动作喷射。 全数 检查 手动或自动启动灭火系统,在 延时时间内,触发紧急停止按 钮,达到延时启动时间后,查 看万用表的显示。 B 5.8 防排烟系统 防排烟系统的检测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8 防排烟系统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机械加 压送风 系统 送风机 风机的铭牌应清晰。 全数 检查 查验风机铭牌。 C DB51/T 2049—2015 31 表8 防排烟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风机电源应符合建筑用电符合要求,设备主、 备用电源应能在末端自动切换。 查验风机末端配电箱,看是否 有主备电源及末端切换装置, 并进行一次末端切换试验。 A 送风机 风机启动后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 异常震动与声响。 全数 检查 风机控制柜和消防控制室启动 风机,检查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C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C 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灵活 可靠。 送风机控制柜 C 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全数 检查 观察,手感检查。 C 手动及控制室开启送风口正常,手动复位正常。 试验送风口的手动、电动及远 距离开启是否正常,手动操作 能否复位,执行机构动作应灵 敏,脱扣钢丝的连接应不松弛, 不脱落。 C 加压送风阀 /送风口 加压送风口的风速应不大于7m/s。 按送风 阀、送风 口总数 20%抽 取。使用多功能环境参数检测仪进 行测量。 B 机械加 压送风 系统 加压送风 系统功能 应能自动、手动启动和远程启动相应区域的送 风阀、送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按送风 阀、送风 口、前室 总数20% 抽取。 (1)在自动控制方式下,触发两 个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送风 阀、送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 情况; (2)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开 启送风阀,查看送风机动作和 信号反馈情况; (3)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消防控 制中心远程开启送风阀,查看 送风机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A DB51/T 2049—2015 32 表8 防排烟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机械加 压送风 系统 加压送风 系统功能 防烟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 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 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 Pa~ 30Pa。 按送风 阀、送风 口、前室 总数20% 抽取。 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 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 难层(间)门全闭时,开启任 一加压送风系统,送风系统运 行30min 后,用微压计分别测 试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 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 难层(间)与走道之间防火门 两侧的压差。对高层建筑,可 采取测量顶层、底层、中间三 层(按楼层均匀分布)共五层 的压差值。超过32 层或建筑高 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采取分 段送风方式时,各段按上述方 法分别测量。 B 风机的铭牌应清晰。 查验风机铭牌。 C 风机应有主、备电源,并能在末端自动切换。 查验风机末端配电箱,看是否 有主备电源及末端切换装置, 并进行一次末端切换试验。 A 排烟风机 风机启动后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 异常震动与声响。 全数 检查 风机控制柜和消防控制室启动 风机各一次,检查风机运转是 否正常。 C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C 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灵活 可靠。 C 机械排 烟系统 排烟风机 控制柜 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全数 检查 观察,手感检查。 C DB51/T 2049—2015 33 表8 防排烟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排烟量及排烟 口风速 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s,排烟量符合要 求。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1)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 0.3 ㎡)风速测量,可采用5 个测点测量风速,见图1a)所 示; (2)当风口面积大于0.3 ㎡时, 对于矩形风口,风速测量点见 图1b)所示,按风口断面的大 小划分成若干个面积相等的矩 形,测点布置在图每个小矩形 的中心;对于条形风口风速测 量见图1c)所示,在宽度方向 上,至少安排两个测点,沿长 度方向上,可取4—6 个测点; 对于圆形风口风速测量,见图 1d)所示,并至少取5 个测点, 测点间距≤200mm; (3)按公式(3)计算排烟风口 的平均风速; (4) 按公式(4)计算排烟量。 C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检查排烟口位置。 C 风口表面应平整,安装应牢固。 目测并辅以手感检查风口平整 度,采用测力计检测安装牢固 度,用100N 力量拉动不应松动。 C 排烟口设置 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并应设有手动和 自动开启装置,可手动复位。 按排烟 口总数 20%抽 取。 目测并辅以手感检查排烟口关 闭状态,执行机构动作灵敏性。 C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其隔热层应 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 的距离。 查验排烟管道材质,尺量检查 排烟管道与可燃物的距离。 A 排烟管道 风管表面应平整、内部应光滑,无损坏;风管 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目测并辅以手感检查风管表面 及内部平整度,观察检查风管 的连接状态。 C 机械排 烟系统 排烟阀 排烟阀安装牢固,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排烟阀安装牢固度用测力计检 测,用100N 力量拉动不应松动; 手感检查开启与复位操作灵活 度。 C DB51/T 2049—2015 34 表8 防排烟系统(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 数量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排烟阀 排烟阀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自动、手动开启 时动作应正常,并向消防中心发出阀门开启信 号。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目测检查排烟阀关闭状态,自 动、手动启动排烟防火阀,联 动排烟风机动作,查看信号反 馈。 C 现场手动功能:系统处于自动状态,开启任何一 个排烟阀时,信号送到控制中心后,风机启动 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设有补风的系 统,应在启动排烟风机的同时启动送风机。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将系统置于自动状态,现场手 动开启任意一个排烟阀,观察 风机启动和运行情况;手动关 闭排烟风机入口处排烟防火 阀,观察排烟风机是否停机。 B 控制中心远程启动功能:系统处于自动状态, 远程启动排烟阀,风机启动并向火灾报警控制 器反馈信号。 将系统置于自动状态,在消防 控制中心远程开启任意排烟 阀,观察风机启动和运行情况。 B 联动功能:当联动控制器接到同一防烟分区内 两个独立的火警信号,开启排烟口、排烟窗或 排烟阀,同时停止该 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 统;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 启动相应区域的排烟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 器反馈信号。 系统处于自动状态下,触发两 个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排烟 阀、自动排烟窗、活动挡烟垂 壁、排烟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 馈情况。 A 机械排 烟系统 排烟系统功能 双速转换功能: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应 能自动切换到高速运行状态。 每个防 火分区 抽1 处。 通风与排烟合用系统,将系统 置于自动状态,启动风机低速 运转,触发相关区域任意火灾 探测器,查看风机高速运转状 态。 B 注1: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风口的平均风速: ( ) n 1 2 3 n V V V V V + + + ⋅ ⋅ ⋅ + = (3) 式中: V——风口平均风速,单位为m/s; V1~Vn——各测点风速,单位为m/s; n——测点总数。 注2: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量: L=3600V×F (4) 式中: L——排烟量,单位为m3/h; V——风口平均风速,单位为m/s; F——排烟口有效面积,单位m2。 DB51/T 2049—2015 35 a)矩形(风口面积小于0.3 ㎡)风口测点布置 b)矩形(风口面积大于0.3 ㎡)风口测点布置 c) 条缝形风口测点布置 d) 圆形风口测点布置 图1 不同形状风口测点布置 5.9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的检测应符合表9的要求。 表9 防火卷帘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设置 应当设置防火卷帘的部位有无安装。在卷帘的 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 内应设置不少于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全数 检查 现场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查验。A 防火 卷帘 外观检查 防火卷帘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及 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其表面 应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 剥、流淌现象。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应有撕裂、 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 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夹板应平直, 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 帘面应美观、平直、整洁。 按防火卷 帘总面积 30% 对应 的樘数抽 检,不足 一樘的按 一樘计 算。 (1)穿透性孔洞检测方法:将 卷帘全部下降,在其中一侧距 帘面中心20cm 处点亮一盏60W 的碘钨灯,从另一侧观察应无 光线透过。 B DB51/T 2049—2015 36 表9 防火卷帘(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组件齐全完好,紧固件应紧牢,不应有松动现 象。 观察检查 C 外观检查 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应有错位。焊接处应 牢固,外观应平整,不应有夹渣、漏焊、疏松 等现象。 按防火卷 帘樘数 30%抽检, 不足一樘 的按一樘 检查。 (2)其余各项采用目测及手触 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外观质量 检查。 C 帘板: 钢质防火卷帘相邻帘板串接后应转动灵 活, 帘板应平直,不允许有孔洞或缝隙存在, 钢质复合防火卷帘帘板,填充料填加应充实。无 机纤维复合帘面拼接缝的个数每米内各层累计 不应超过3 条,且接缝应避免重叠。无机纤维 复合帘面上除应装夹板外,两端还应设防风钩。 C 导轨: 导轨表面应光滑、平直,帘面在导轨内运 行时应平稳顺畅,不应有碰撞和冲击现象。 C 防烟装置:防火防烟卷帘的导轨、门楣内应设 置防烟装置,防烟装置与帘面应均匀紧密贴合。 C 零部件要求 传动装置:传动机构、轴承、链条表面应无锈 蚀,垂直卷卷帘的卷轴使用正常。 按防火卷 帘总面积 30%对应 的樘数抽 检,不足 一樘的按 一樘计 算。 各项逐一观察检查。 C 运行时应当平行升降,不允许有倾斜。 目测其运行情况。 C 安装质量 导轨安装应牢固。 按防火卷 帘总面积 30%对应 的樘数抽 检,不足 一樘的按 一樘计 算。 目测观察。 C 防烟性能:防火卷帘关闭后应能阻隔烟气通过。 采用塞尺测量。当卷帘关闭后, 用0.1 mm 的塞尺测量帘板或 帘面表面与防烟装置之间的缝 隙,若塞尺不能穿透防烟装置, 表明帘板或帘面表面与防烟装 置紧密贴合。门楣内的防烟装 置,非贴合部分间隙采用2.0mm 的塞尺测量。 B 防火 卷帘 性能指标 运行平稳性能: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 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 个帘面应同时升降。 按防火卷 帘总数 30%抽检。 采用目测进行检测。 C DB51/T 2049—2015 37 表9 防火卷帘(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不应大于 85dB(A)。 采用声级计测量。声级计距卷 帘表面的垂直距离为1 m,距 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5 m,应 水平测量3 点,取平均值。 C 运行速度:电动启闭和自重下降运行速度,垂直 卷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应为2 m/min~ 7.5 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 m/min。侧向卷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不应 小于7.5 m/min。水平卷卷帘电动启、闭的运 行速度应为2 m/min~7.5 m/min。 防火卷帘电动启、闭及自重下 降的运行速度采用钢卷尺、秒 表进行测量。用秒表记录卷帘 从上死点至卷帘全闭时间,用 卷尺测量卷帘的内幅高度。 性能指标 C 温控释放性能: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 当释放装置的感温元件周围温度达到73℃± 0.5℃时,释放装置运作,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 闭。 按防火卷 帘总数 30%抽检。 温控释放性能: 防火卷帘开启 至上限,切断电源,加热温控 释放装置,使其感温元件动作, 观察卷帘下降关闭情况。 B 防火卷帘设置自动喷水系统保护时,应符合 GB50016 第6.5.3 条的规定,帘板着水面积应 为l00%。 按防火卷 帘总数 30%抽检。 启动自动喷水系统,查看喷水 保护情况。 B 防火卷帘 冷却水系统 冷却水系统应设置自动阀和手动放水阀,并能 分别使用。防火卷帘冷却水系统自动控制阀门 的工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中心。 全数 检查 现场试验电动、手动放水阀功 能。 C 机械操作功能:机械操作卷帘门升降,卷帘门 运行正常。应急操作装置启动力,手拉链力不 大于150N,手摇力不大于50N。运行平稳流畅、 无卡涩现象。 按防火卷 帘总数 30%抽 检。 将弹簧管型测力计的挂钩挂在 于拉链或摇把上,然后通过拉 动测力计来开启防火卷帘,此 时测力计上显示的最大值即为 应急操作装置启动力。 B 现场手动功能:触发手动起降按钮,卷帘运行 平稳流畅、无卡涩现象,控制中心信号反馈正 常。 操作防火卷帘内外侧手动按 钮,观察卷帘启闭情况。 B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 输出控制信号,卷帘门动作,控制室信号反馈 正常。 按防火卷 帘总数 30%抽检。 系统处于自动状态下,在控制 室启动任一防火卷帘,查看卷 帘门启动情况以及信号反馈情 况。 B 防火 卷帘 防火卷帘功能 联动功能: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 相关区域卷帘门动作,控制室信号反馈正常。 按防火卷 帘总数 30%抽 检。 系统处于自动状态下,分别触 发同一防火分区内的两个相关 的火灾探测器,查看卷帘门启 动情况以及信号反馈情况。 A DB51/T 2049—2015 38 表9 防火卷帘(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防火 卷帘 防火卷帘功能 停滞功能:安装在疏散通道处的防火卷帘应具 有两步关闭性能,防火分区的任两个独立的感 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 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 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 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 联动控制防火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按防火卷 帘总数 30%抽 检。 停滞功能测试:向相关区域感 烟探测器施加烟,待探测器处 于火警状态时,观察报警控制 器发出声响情况,当卷帘下降 到中位点后,用卷尺测量卷帘 底板至地面的距离,向感温探 测器加温观察卷帘动作及信号 反馈情况。 B 5.10 防火门 防火门的检测应符合表10的要求。 表10 防火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防火门监控器与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 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 s 内 发出故障信号。 B 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 接线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 s 内发出故障信号。 B 应具备消音功能。 B 输入设定的联动控制信号,防火门监控器 应在30s 内输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 灯。 B 输入启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模拟反馈 信号,控制器应在10s 内接收并显示,10s 内未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时,应使启动光信 号闪亮,并显示相应释放器的部位,保持至 监控器收到反馈信号。 B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秒表测量,观察检查。 B 防火 门监 控器 防火门 监控器功能 手动操作防火门监控器,应能直接控制与其 连接的每个释放器的工作状态,并点亮其启 动总指示灯、显示释放器的反馈信号。 按防火门 总数的 20%抽检, 但不少于 5 门。 核对设计文件,观察检 查。 B DB51/T 2049—2015 39 表10 防火门(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接收联 动触发信号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联动控制信号、发出 控制信号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释放器(或门磁开 关)的动作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防火门的闭合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及显示防火闭合的 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A 防火 门监 控器 联动控制 功能 应具备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按防火门 总数20% 抽检,但 不少于5 门。 模拟常开防火门所在防 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火 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 测器于一只手动火灾报 警按钮的报警信号联动 关闭防火门;疏散通道 上的防火门开启、关闭 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 至防火门监控器。使受 防火门监控器监测的常 闭防火门处于半关闭状 态,防火门监控器应在 100 s 内发出故障报警信 号。 A A 设置 应当设置防火门的部位无漏安装。 按防火门 总数20% 抽检,但 不少于5 门。 现场按照施工设计图纸 查验。。 A 牢固,焊点均匀;漆层均匀,平整光滑;表 面无明显凹凸、擦痕;门框设密封槽,槽内 嵌装密封条;防火玻璃耐火等级与防火门耐 火等级相同。 B 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齐全完好,紧固件应 紧牢,不应有松动现象。 A 外观检查 双扇门中缝应有盖缝板,顺序器对常闭门除 外 按防火门 总数20% 抽检,但 不少于5 门。 现场观察。 C 防 火 门 启闭性能 向疏散方向开启,关闭后能从任一侧开启; 带盖缝板的一扇门先关闭;开启力不大于 80N 按防火门 总数20% 抽检,但 不少于5 门。 B 5.11 灭火器 灭火器的检测应符合表11的要求。 DB51/T 2049—2015 40 表11 灭火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外观检查 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识 应齐全;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 伤;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灭火器压力 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全数检查观察检查 A 配置选型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 与火灾类别匹配情况,符合GB50140 的有关 规定。 随机抽查 20%,并不 能少于3 个;少于3 个的全数 检查。歌 舞娱乐放 映场所、 甲乙类火 灾危险性 场所、文 物保护单 位, 全数 检查。 对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 计图进行核对。 B 保护范围 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GB50140 第5.2 的有关规定,灭火器的设置应保证配置场所 的任一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范围内。 随机抽查 20%,并不 能少于3 个;少于3 个的全数 检查。 用测量器具进行丈量。 B 灭火器设置点附近应无障碍物,取用灭火器 方便,且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随机抽查 20%,并不 能少于3 个;少于3 个的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C 安装要求 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应符合配置要求,无明 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随机抽查 5% , 并不 能少于3 个;少于3 个的全数 检查。 观察检查 C 灭火 器 送修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 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 应及时进行维修。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B DB51/T 2049—2015 41 表11 灭火器(续表) 项 目 子项 技术要点项 技术要求 检测数量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 灭火 器 报废 灭火器报废应符合GB50444 第5.4 条的规 定。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B 6 检测评定 6.1 检测原则 6.1.1 检测分类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可分为竣工检测和维护保养检测。 6.1.2 检测评定顺序 检测评定按照技术要点项(5章表格中每个具体技术指标)→子项(5章表格中每个具体检测项目) →单项(5章每个一级条标题项目)→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6.1.3 技术要点项的评定规则 6.1.4 技术要点项中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其允许偏差为±5%,且不影响正常 使用功能的,评定为合格。 6.1.5 各技术要点项的评定,按该技术要点项应检总数计算,A 类抽检合格率低于100%的,评定为不 合格。B 类抽检合格率低于90%的,评定为不合格。C 类抽检合格率低于80%的,评定为不合格。 6.1.6 重要程度数量统计见表12。 表12 重要程度数量统计 技术要点项 单项 子项 A B C 消防配电 1 1 0 消防供配电设施 自备发电机组 0 1 1 合计 1 2 1 电气火灾监控器 2 3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1 0 1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1 0 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合计 4 3 4 火灾探测器 1 0 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 0 1 火灾警报装置 1 1 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设备 7 10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合计 10 11 7 火灾应急广播 0 4 1 消防通讯 0 5 1 应急照明 0 3 3 疏散指示标志 0 1 4 消防电梯 1 4 1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 通讯 合计 1 17 10 DB51/T 2049—2015 42 表12 重要程度数量统计(续表) 技术要点项 单项 子项 A B C 消防供水 10 2 4 室外消火栓 0 2 1 室内消火栓系统 6 4 4 消防水炮 1 0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 6 5 雨淋系统 0 2 1 水喷雾灭火系统 2 3 1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2 6 0 水灭火系统 合计 27 25 17 泡沫液储罐 0 1 4 比例混合器 0 1 1 泡沫发生器 1 0 1 泡沫消防泵 1 1 1 管道及部件 1 2 0 系统功能 1 0 0 泡沫灭火系统 合计 4 5 7 瓶组与储罐 1 1 7 管道及部件 1 0 6 驱动装置 1 0 5 灭火剂输送管道 0 0 1 喷嘴 0 0 1 安全要求 3 2 0 气体灭火控制器 3 2 1 气体灭火系统功能 2 2 0 气体灭火系统 合计 11 7 2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 2 6 防排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 3 3 12 合计 5 5 18 防火卷帘 2 8 12 防火卷帘 合计 2 8 12 防火门监控器 6 7 0 防火门 防火门 2 2 1 合计 8 9 1 总计 70 89 95 6.2 竣工检测 6.2.1 检测项目 竣工检测的项目为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6.2.2 子项评定 子项内所有技术要点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判该子项为不合格: a) 子项无法定依据出现缺失或出现 A 类项不合格; b) 出现B类不合格数大于 1; c) 出现C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 2; d) 若已有一项B类不合格时,C类不合格数大于 1。 DB51/T 2049—2015 43 6.2.3 单项评定 所有子项合格,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单项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a) 单项内涉及的所有技术要点项中 B 类不合格项不大于3; b) 单项内涉及的所有技术要点项中 C 类不合格项不大于6; c) 单项内涉及的所有技术要点项中 B 类不合格项不大于3,且B+C 类不合格项不大于7。 6.2.4 综合评定 所有单项均评定为合格,综合评定为检测合格。如有任意一项单项评定为不合格时,综合评定为检 测不合格。 6.3 维护保养检测 6.3.1 检测项目 维护保养检测项目按照检测要求的不同分为设备完好率项目和系统有效性项目,具体项目分别见表 13和表14。 表13 维护保养检测中的设备完好率项目 系统 技术要点项 供配电系统 自备发电机组 外观检查 电气火灾监控器 外观检查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外观检查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外观检查 火灾探测器 外观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外观检查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设备 外观检查 应急照明 外观检查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 外观检查 室内消火栓系统 外观检查 消防水炮 外观检查 报警阀组 水力警铃 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末端试水装置 雨淋系统 雨淋阀组 水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 报警阀组 泡沫液储罐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 比例混合器 外观检查 泡沫灭火系统 管道及部件 全部 DB51/T 2049—2015 44 表13 维护保养检测中的设备完好率项目(续表) 系统 技术要点项 外观检查 瓶组与储罐 灭火剂充装量及充装压力 贮存容器的安装 管道及部件 全部 气体驱动装置 驱动装置 手动和重力驱动装置 灭火剂输送管道 外观检查 喷嘴 外观检查 气体灭火系统 安全要求 全部 送风机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送风机控制柜 排烟风机 排烟风机控制柜 排烟口设置 防排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 排烟管道 设置 防火卷帘 —— 外观检查 安装质量 设置 防火门 —— 外观检查 启闭性能 灭火器 —— 外观检查 表14 维护保养检测中的系统有效性项目 系统 技术要点项 配电回路 消防配电 消防供配电设施 末端切换 自备发电机组 功能 设备电源 电气火灾监控器 基本功能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基本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 基本功能 火灾探测器 报警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报警功能 火灾警报装置 警报功能 设备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基本功能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 设备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 DB51/T 2049—2015 45 表14 维护保养检测中的系统有效性项目(续表) 系统 技术要点项 火灾应急广播 基本功能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 消防通讯 消防通讯功能 消防水箱 稳压泵 气压供水设施 水泵结合器 消防供水 消防水泵 安装 室外消火栓 功能 设置形式 管道布置 室内消火栓按钮 室内消火栓系统 系统功能 消防水炮 全部 水流指示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系统功能 雨淋系统 系统功能 水喷雾灭火系统 系统功能 水灭火系统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全部 泡沫发生器 全部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消防泵 全部 系统功能 全部 气体灭火控制器 全部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功能 全部 加压送风阀/送风口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加压送风系统功能 排烟量及排烟口风速 排烟阀 防排烟系统 机械排烟系统 排烟系统功能 性能指标 防火卷帘 —— 防火卷帘功能 防火门 防火门监控器全部 安装要求 灭火器 —— 送修 报废 6.3.2 评定原则 采用设备完好率与系统有效性两种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分为良、中、差三种评定结论;系统设备完 好率评定+消防设施系统有效性评定:双良则为良,即良+良=良;任一为中(无差),则为中,即良+中= DB51/T 2049—2015 46 中;中+中=中;任一为差则为差,良+差=差,中+差=差,差+差=差。以各单项评定最差项结果作为该工 程最终评定结果。 6.3.3 设备完好率评定 6.3.3.1 系统设备完好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1 100% N n Pn Pi N = = × Σ (5) 式中: Pi——指某一消防设施系统的设备完好率; Pn——某一类设备的完好率; i——某一消防设施; N——设备类别总数。 f 100% n n Pn n − = × (6) 式中: Pn——某一类设备的完好率; n——某一类设备总数; nf——某一类设备损坏、故障的总数。 6.3.3.2 任一消防设施系统评定级别如下: a) Pi≥95%时,评定结果为良; b) 90%≤ Pi<95% 时,评定结果为中; c) Pi<90%时,评定结果为差。 6.3.4 系统有效性评定 对各消防设施系统测试其操作及联动功能,按A、B、C 类的不合格数分类统计,根据下列规则评定 结果: a) 当不合格 A 类项≥1 评定结果为差; b) 不属于上述范围,则将检测结果按先查找 B 项的不合格数,后查找BC 项不合格数的总数的顺 序对照表15 及表16,取对应结果作为本次检测评定结果,如两表均无,则评定结果为差。 表15 评定结果为良的评定表 单位:个 B 项不合格数 B、C 项的总数 0~5 6~14 15~24 25~34 >34 — — 0~7 B=0 B+C=0 B≤1 B+C≤1 — — — — 8~12 B=0 B+C≤1 B≤1 B+C≤2 — — B≤4 DB51/T 2049—2015 47 表15 评定结果为良的评定表(续表) 单位:个 B 项不合格数 B、C 项的总数 0~5 6~14 15~24 25~34 >34 — 13~17 B=0 B+C≤2 B≤1 B+C≤3 B≤2 B+C≤2 — B≤4 — 18~22 B=0 B+C≤3 B≤1 B+C≤4 B≤2 B+C≤3 — 23~27 B=0 B+C≤4 B≤1 B+C≤5 B≤2 B+C≤4 B≤3 B+C≤3 B≤4 28~32 B=0 B+C≤5 B≤1 B+C≤6 B≤2 B+C≤5 B≤3 B+C≤4 32~37 B=0 B+C≤6 B≤1 B+C≤7 B≤2 B+C≤6 B≤3 B+C≤5 B≤4 ≥38 个 B+C≤8 表16 评定结果为中的评定表 单位:个 B 项不合格数 B、C 项的总数 0~5 6~14 15~24 25~34 >34 — — 0~7 B=0 B+C≤1 B≤1 B+C≤2 — — — — 8~12 B=0 B+C≤2 B≤1 B+C≤3 — — — 13~17 B=0 B+C≤3 B≤1 B+C≤4 B≤2 B+C≤3 — — 18~22 B=0 B+C≤4 B≤1 B+C≤5 B≤2 B+C≤4 — 23~27 B=0 B+C≤5 B≤1 B+C≤6 B≤2 B+C≤5 B≤3 B+C≤4 28~32 B=0 B+C≤6 B≤1 B+C≤7 B≤2 B+C≤6 B≤3 B+C≤5 32~37 B=0 B+C≤7 B≤1 B+C≤8 B≤2 B+C≤7 B≤3 B+C≤6 B≤5 ≥38 个 B+C≤10 DB51/T 2049—2015 48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检测报告的内容格式 A.1 检测报告的主要内容 A.1.1 检测工程的名称、地址、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检测工程的名称应与报送公安消防 监管部门的工程名称一致)。 A.1.2 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现场检测负责人名称等。 A.1.3 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测报告 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A.1.4 检测依据、检测方法。 A.1.5 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内容、重要程度、检测结果、备注。 A.1.6 填写被检测部位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及其分布的图形图片及视频资料,以附件形式附后。 A.1.7 检测机构必须在检测报告中明确表述所检测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参照 格式为: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资料、公安 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系统检测合格(不合格)。 A.1.8 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应表述不合格原因,并明确注明“不符合**规范(标准、规定)第**条(款) 要求”。检测结论与施工单位提供的调试、自验合格结论不相符时,应特别予以说明。 A.1.9 报告中所有记录细项表应逐项填写,对于未填写检测项目应注明原因。 A.1.10 检测报告逐页应有现场检测人、技术复核人、批准人的签字或等效的标识和签发日期,封面、 骑缝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包含全部报告页数)。 A.2 检测报告中应有检测结果与检测单位有关的声明。检测报告格式 A.2.1 检测报告封面格式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封面格式如下图所示。 DB51/T 2049—2015 49 图A.1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封面格式 (年号-报告号)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号) XX 市建筑消防设施 检测报告 工程名称: 地 址: 委托单位: DB51/T 2049—2015 50 A.2.2 检测报告中的注意事项格式 注意事项格式如下图所示。 图A.2 检测报告中的注意事项格式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无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章无效; 2. 本报告涂改、复印无效; 3. 对本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检 测单位提出; 检测单位:××××检测公司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网 址:×××× 电子信箱:×××× DB51/T 2049—2015 51 A.2.3 检测报告中评定表格式 评定表格式如下图所示。 图A.3 检测报告评定表格式评定表格式 ××××××××检测公司 检测报告 (年号-报告号) 共×页 第×页 工程名称 地址 检测区域 委托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消防技术服 务机构名称 及资质证号 建筑物类别、 使用性质 层 数 地上/ 地下 高度 m 建筑 面积 检测类别 □竣工检测 □维护保养检测 检测起止 日期 检测范围 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 □消防供配电设施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 应急广播、消防通讯 □水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排烟系统 □防火卷帘 □防火门 □灭火器 检测 综合 评定 (反映对各系统性能的评价,给出消防设施检测结论,具体记录见细项表)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维护 保养 建议 备注 DB51/T 2049—2015 52 A.3 检测记录细项表 消防设施检测记录细项表见下列表A.1~A.11 表A.1 消防供配电设施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设备配电箱有 区别于其它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配电箱有明显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 的显示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灵活可靠。 B 消防配电 按标准要求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的消防设备,其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 操作程序应符合要求。 A 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完好,显示正常。 C 自备发电机组 应设手动、自动启动方式,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达到额定转速并发电的时间不应大于30s, 发 电机运行及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显示均应正常,并送电至低压配电柜。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53 表A.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外观检查 各种旋钮、开关、插座、插件等外型和结构完好。开关和按键(钮)位置上清楚地标注功能。 C 设备选型 电气火灾监控器型式的选择与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相适应。 C 电源连接: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备用电源线与专 用蓄电池连接,主备电源有明显标志。 B 电源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 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有指示。 A 设备电源 电池容量:能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8h,当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控制器能正常工作30min。B 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显示、记忆、打印、电话报警功能正常。 B 电气火灾 监控器 基本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能接收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并在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指示报警部位。当电气火灾监控器发生下述故障时:1、监控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 路;2、接收到探测器发来的故障信号;3、发生影响监控报警功能的接地;4、监控设备主电源 欠压。电气火灾控制器应在100 s 内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显示故 障部位。 A 外观检查 火灾探测器外观完好,无明显划伤、裂痕等机械损伤,表面无涂覆、污损现象。 C 剩余电流式 电气火灾探 测器 基本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剩余电流式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并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 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采用外接剩余电流传感器的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与其连 接的剩余电流传感器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在100s 内发出声、光故障信号。报 警信息应优于故障信息显示。 A DB51/T 2049—2015 54 表A.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外观检查 火灾探测器外观完好,无明显划伤、裂痕等机械损伤,表面无涂覆、污损现象。 C 测温式电气 火灾探测器 基本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并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 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 信号处理单元与外接的测温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或短路时,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故障信 号。 A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55 表A.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外观检查 火灾探测器外观完好,无明显划伤、裂痕等机械损伤,表面无涂覆、污损现象。 C 火灾探测器 报警功能 当区域发生火情,火灾探测器输出火警信号,火灾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动作,火灾报警控制器 能接收火警信号,并显示报警区域或部位,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 A 手动火灾报警 外观检查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观完好无损伤。 C 按钮 报警功能 启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接收来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A 设置 每个防火分区安装火灾声光警报装置数量不得少于一个。 B 警报功能 启动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火灾警报装置发出警报 声响和曝闪灯光,手动复位前警报声、曝闪灯光予以保持。 火灾警报装置 A 声压 火灾警报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 的场所,警报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 C 设备选型 火灾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与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相适应。 B 系统容量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 数,均不应超过3200 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 点,且应留有不少 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 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 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 点,且 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B 短路隔离器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 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 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 路隔离器 B 火灾报警控制 器及联动控制 设备 外观检查 各种旋钮、开关、插座、插件等外型和结构完好。开关和按键(钮)位置上清楚地标注功能。C DB51/T 2049—2015 56 表A.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设置场所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设备,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设备附近不布置电磁干扰场强超过设 备承受能力的其他设备。 B 设备接地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保护接地,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采用专用 接地装置时,接地地电阻值不应大4Ω;消防控制室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 机架和金属管、槽等,应采用等电位连接。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 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应小于 4mm2 ,消防控制室接地板与建筑接地 体之间,应采用线芯截面面积不小于 25mm2 的铜芯绝缘导线连接。 B 电源连接: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备用电源应与 专用蓄电池连接,主备电源有明显标志。 A 电源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转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 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有指示。 设备电源 A 电池容量:能在正常监视状态下工作8h,当控制器处于报警状态时,控制器能正常工作 30min。 B 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显示、记忆、打印功能正常。 B 火灾报警功能:能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信号,10s 内发出火灾声、 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至复位。 A 故障报警功能:当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控制器与传输火灾报警信号作用的部件发生断路、 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故障时,控制器能在100 s 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 光故障信号,故障声信号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保持至故 障排除。 A 火警优先、二次报警功能:当火灾和故障均发生时,火灾优先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A 火灾报警控制 器及联动控制 设备 基本功能 联动控制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设备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在3s 内发出启 动信号,显示启动设备名称和部位,记录启动时间和启动设备总数。 A DB51/T 2049—2015 57 表A.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基本功能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直 接控制装置. A 显示要求:具有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能显示建筑总平面布局图、每个保护对象的建筑平面 图、系统图、疏散路线图、各类消防设备位置图。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图能用一个界面完整显 示。用图标表示各个消防设施(设备)的名称时,采用图例对每个图标加以说明。 B 火灾报警和联动状态显示: 当有火灾报警信号、联动信号输入时,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 能在建筑平面图上指示报警的物理位置,记录报警时间、报警部位等信息。 B 首火警显示: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单独显示首火警部位,首火警平面图有首火警标注。当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在处于其他状态下能直接切换到首火警平面图。 C 火警优先显示:在火灾报警或联动状态下,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显示非报警平面图时,能 自动直接切换优先显示报警平面图。 C 消防控制室 图形显示器 故障状态显示: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能接收控制器及其他消防设备(设施)发出的故障信 号,并在故障信号输入100 s 内显示故障状态信息。 C 火灾报警控制 器及联动控制 设备 报警声压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音响件中心的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的声压级(A计权)分别在 65dB(A)和85dB(A)以上,115dB(A)以下。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58 表A.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传声器播音功能: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15dB,语音清晰。B 强行切换功能: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使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 广播的功能。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 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B 广播功能: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运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 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 进行录音。 B 录音回放功能正常。 C 火灾应急广播基本功能 扩音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用扩音机,其容量应满足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总容量并应留有余量; 火灾事故广播应设置备用扩音机。 B 消防控制室设能直接拨打119 的外线电话和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B 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风机房、消防电梯机房 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消防值班室、避难层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设置 B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处设电话塞孔,通话功能正常,语音清晰。 C 消防控制室直接拨打外线报警电话,通话功能正常,话音清晰,无振鸣现象 B 多部消防电话分机同时呼叫消防电话总机时,消防电话总机能选择与任意一部或多部消防电 话分机通话。 B 消防通讯 消防通讯功能 消防电话总机能呼叫任意一部消防电话分机,并能同时呼叫至少两部消防电话分机,呼叫时 消防电话总机能显示被呼叫消防电话分机的状态和位置。 B DB51/T 2049—2015 59 表A.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外观检查 应急照明灯具外观完好,外表涂覆层无腐蚀、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等机械损 伤;内部电池外观规整,无变形及爬碱、漏液现象;状态指示灯自带电源程序型设等待(红)、 充电(绿)、故障(黄)状态指示灯;设有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无锁铵钮,但不设其它开 关。 C 安装要求 火灾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面或顶棚上,安装牢固,无遮挡。 C 持续供电时间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附录B 中表B.1 规定。 B 应急照明照度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人员密集 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楼梯间、 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 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其工作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 于附录B 中表B.2 规定。 C 应急转换功能 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全 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B 应急照明 相关联动控制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 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B 外观检查 疏散指示标志外观完好,外表涂覆层无腐蚀、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等机械损 伤。 C 应急转换功能 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 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B 蓄光标志发光亮度不低于7 mcd/m2。 C 亮度照度 电致发光疏散标志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低于1.0LX。 C 疏散指示标志 持续供电时间 持续供电时间不应低于附录B 中表B.1 规定。 C DB51/T 2049—2015 60 表A.4 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防水措施 消防电梯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消防电梯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 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C 现场手动迫降功能:首层设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并采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作按钮时, 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控制消防电梯,电梯只能在轿厢内 控制。 A 控制室远程迫降功能:触发消防控制设备远程控制按钮,消防电梯回落首层,并接收反馈信 号。 B 联动控制迫降功能:火灾确认后,联动控制所有电梯下行停于首层,消防电梯在轿厢内控制, 其余非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并停用。 B 电话对讲功能:消防电梯轿厢内设消防专用对讲电话,通话音清晰,无振鸣现象。 B 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功能 运行速度: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61 表A.5 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应满足GB 50974 第5.2.1 条的规定;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 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的静水压力,符合GB 50974 第5.2.2 条的规 定。 A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消防水箱的 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消防水箱应设 计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箱水位的装置, 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消防水箱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A 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符合GB 50974 第5.2.4 条的规定。 A 设施外观完整无损伤、无锈蚀,铭牌上的文字符号和标志明显、清晰。 C 稳压泵 稳压泵的控制与运转正常满足消防给水功能。 A 气压供水设施 气压供水设施供电采用消防电源,如设有双电源末端切换装置,主备电源能够在最末一级配电 箱处自动切换。 B 外观质量:水泵结合器外观完好无锈蚀,组件完整,接口及垫圈完好无缺失,阀门开启灵活、 方便,无漏水。 C 水泵接合器 功能:供水、安全阀泄压、止回功能正常。 B 消防泵部件完整无缺失、损坏和锈蚀,铭牌标记清晰、牢固,阀门开启灵活,无卡阻。水泵控 制柜按钮、指示灯及仪表正常。 C 消防水泵采取自灌式吸水;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 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A 消防供水 消防水泵 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自动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min;接到火警后人工启动消防水 泵时应保证5min 内正常运行。 A DB51/T 2049—2015 62 表A.5 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消防水泵应自动用水泵控制柜按钮及消防控制室按钮启停每台水泵。 A 双路电源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2s;一路电源与内燃机动力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A 主、备泵故障切换功能正常。 A 一组消防泵吸水管单独设置且不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 其余吸水管仍能通过 需要的供水量。 A 消防供水 消防水泵 水泵出水管上设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放水阀门和泄压阀。 C 阀门设置 室外消火栓的检修阀门处常开状态。 B 室外消火栓 安装 栓体外观完好无锈蚀,组件完整,接口及垫圈完好无缺失,阀门开启灵活、方便,无漏水。 C 功能 测试室外消火栓的栓口压力符合要求。 B 设置形式 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50 MPa时,当大于0.70 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B 外观检查 室内消火栓箱外观完好无锈蚀,组件齐全。 C 管道布置 系统管道上的各类阀门启闭灵活,无卡塞,无漏水。 C 栓口压力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 0.35 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 MPa, 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B 室内消火栓按钮外观完好无划痕,启动零件不破碎、变形或移位。 C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设置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启泵按钮的工作电压采用不大 于36V 的安全电压。 室内消火栓按钮 B 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安装应牢固。 C 室内消火栓 系统 系统功能 接合器供水:用消防车或手抬消防泵等加压设施向水泵结合器进行充水试验,水流进入流畅, 屋顶试验消火栓处压力符合要求。 B DB51/T 2049—2015 63 表A.5 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消火栓系统的联锁启动,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出 水管上的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 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A 消火栓系统的联动启泵:按下消火栓按钮,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 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消防控制器显示消火 栓按钮所在位置。 A 手动启泵:消防控制中心和水泵控制柜处启停消防水泵工作正常,并显示消防水泵运行状态。A 主备泵故障切换功能正常。 A 消防泵主、备电源的切换功能试验正常。 A 室内消火栓系 统 系统功能 消防泵供水能力符合要求。 A 外观检查 铸件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缩孔、 砂眼,设备的外表涂层表面光洁均匀,无气泡、明显 流痕、龟裂,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C 消防水炮性能 消防炮的俯仰机构、回转机构、各控制手柄、阀门应操作灵活、回转范围与保护区相对应, 操作角度应符合设定值,定位机构应可靠。室内配置的消防水炮宜具有直流-喷雾的无极转换 功能。 A 消防水炮 系统功能 系统能可靠、平稳地启动,从启动至消防炮动作的响应时间小于5s。 A 自动喷水灭火 外观质量:报警阀及其组件完整无损,密封性好。 C 系统 报警阀组 排水设施:报警阀处的地面应有相应的排水措施,当湿式报警阀放水时能确保水不溢出房间地 面。 C DB51/T 2049—2015 64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设置位置:警铃宜安装在报警阀附近,设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内。 C 水力警铃 水力警铃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 水力警铃启动时声强度不小于70dB。 C 表A.5 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水流指示器 功能:启动末端试验装置,水流指示器报警,且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 位灵敏可靠。 B 喷头的设置场所、规格、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B 喷头外观完好,无变形、涂覆现象,防护罩不无损坏。 B 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无无漏设少设。 B 喷头 不同规格的喷头备用品数量不应少于安装总量的1%,且不应少于10 个。 B 在每个防火分区及楼层的供水最不利处均应设置直径为DN25 的试水阀,每个报警阀组的供水 最不利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 A 末端试水装置 末端试水装置包括压力表、试验阀、试水接头、试验管或排水管,排水设施应采取孔口出流 方式接入排水管沟。 C 信号阀 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 阀。 A 联动功能:开启最不利点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应低于0.1mpa,末端试水流量范围宜为 0.94-1.5L/S,系统放水后水力警铃应连续报警,压力开关应动作,并自动启动喷淋泵。消防 控制设备应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喷淋泵的反馈信号。 A 试水阀功能:开启试水阀,在5-90s 水力警铃应开始连续报警,压力开关应动作,并启动喷淋 泵,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压力开关及喷淋泵的反馈信号,报警阀复位后,水力警铃应停止报警, 压力开关应停止动作,延迟器应能自动排水。 B 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 自动喷水系统功 能 压力开关应直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 A DB51/T 2049—2015 65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喷淋主、备泵故障切换功能正常。 A 喷淋泵主、备电源的切换功能正常。 A 表A.5 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外观质量:报警阀及其组件应完整无损,密封性好,铭牌上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显清晰。 C 雨淋阀组 雨淋阀组的安装:安装位置宜靠近保护对象,便于操作并有排水设施的室内。进水控制阀应为 信号阀或锁定阀位的控制阀。 B 雨淋系统功能:报警阀组件灵敏可靠,压力开关动作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信号,消防控制设 备显示电磁阀、消防水泵、压力开关的反馈信号。 B 雨淋系统 系统功能 并联设置多台雨淋阀组的系统,逻辑控制关系符合要求。 B 外观质量:报警阀及其组件完整无损,密封性好,铭牌上的文字符号和标志明显清晰。 C 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的安装:安装位置宜靠近保护对象,便于操作并有排水设施的室内。 B 控制方式:水喷雾灭火系统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当响应时间大 于60s 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两种控制方式。 B 手动启动功能正常。 A 联动功能: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时,火灾探测报警装置报警后,系统在规定响应时间内正常 启动,相关联动设备应正常动作。 A 水喷雾灭火 系统 系统功能 显示功能: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系统各设备的动作信号及报警信号均应传至消防控制室。 B 自动跟踪定位 电源及配电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 B 射流灭火系统 火警自动通讯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设置应具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各种联动控制设备自动通 讯的功能,符合GB25204 第5.11.2 条的要求。 B DB51/T 2049—2015 66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喷头及消防炮 喷头和消防炮应下垂式安装。同一隔间内宜采用同一种喷头或消防炮;当采用多种喷头或消 防炮时时,应在供水管路的水流指示器前将供水管道分开设置,并根据工作压力、安装高度 及管道水头损失设置减压装置。 B 表A.5 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水流指示器 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与其它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应独立设置水流指示器,且应在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 报警阀或雨淋阀前将管道分开。 B 信号阀 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信号阀;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与其他自动喷水系统 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应独立设置信号阀,且应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或雨淋 阀前将管道分开。 B 末端试水装置 每个压力分区的水平管网末端最不利点处应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但在满足规范相应条件时, 可不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但应设直径为50mm 的试水阀。 B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应在开启一只喷头、水炮的同时自动启动并报警,其灭火性能应 符合GB25204 第5.10 条的要求。 A 自动跟踪定位 射流灭火系统 操作与控制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应能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现场人工控制启动。 A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67 表A.6 泡沫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泡沫液质量 泡沫液应在有效期内。 B 外观检查 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 量。 C 储罐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无明显腐蚀。 C 储罐配件 储罐的配件应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及压力表状态正常。 C 泡沫液储罐 控制阀 控制阀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C 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阀门启闭应灵活无卡阻,压力表显示正常。 B 比例混合器 外观检查 比例混合器与管道连接处安装应严密,无渗漏。 C 外观检查 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不得有杂物进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挡泡 沫喷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碍物。 C 泡沫发生器 材质 发泡网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A 系统使用的水泵(包括备用泵)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技术文件。 A 泡沫消防泵 外观检查 设备应完整、无损坏和锈蚀等。 B 泡沫泵应涂成绿色。 C 外观无无裂纹、缩孔、夹渣、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保护涂层完好无锈蚀,铭牌标记 清晰、牢固。 B 外观检查 管道上应标注介质流向,控制阀门应有明显标记。 B 管道及部件 管道材质 泡沫液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 A 系统功能 操作试验 按设定的控制方式启动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器的压力以及泡沫枪喷发的泡沫 应正常,泡沫液发泡倍数符合产品要求。 A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68 表A.7 气体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贮存容器外观应无明显碰撞变形、缺陷,组件应固定牢固,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 C 贮存容器压力表无明显机械损伤,压力表在同一系统中的安装方向应一致,其正面朝向操作 面。 C 贮存容器应标明规定的灭火剂名称、贮存容器的编号、充装量、充装压力、充装日期。 C 外观检查 查验贮存容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证。 A 同一防护区各贮存容器内充装灭火剂量和充装压力均应相等。 C 灭火剂充装量及 充装压力 当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设定值时称重装置发出报警信号。 B 贮存容器的安装 贮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与建筑构件固定应牢固可靠,释放灭火剂时不得产生晃动, 且应作防腐处理。 C 室内温度为0-49℃;室内湿度不大于85%(RH)。 C 瓶组与储罐 贮瓶间内环境 贮瓶间照明灯照度不得低于150Lx。 C 集流管表面保护涂层光洁、平整,无锈蚀,外观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C 集流管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作防腐处理; C 安装有泄压装置的集流管,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得朝向操作面和人员通道; C 集流管 查验集流管水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证。 A 单向阀 外观应无加工缺陷,无碰撞损伤,液体单向阀的安装方向应与灭火剂流动方向一致,铭牌标 志齐全。 C 外观应无加工缺陷,无碰撞外伤,每个选择阀上均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 志牌,并将其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C 管道及部件 选择阀 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 C DB51/T 2049—2015 69 表A.7 气体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气体驱动装置 外观:驱动气体贮存容器无明显碰撞变形,手动启动装置上有完整铅封,驱动装置应标明驱动 介质名称、防护区名称的编号。 C 拉索导管和保护盒必须固定牢固,拉索应用钢管保护,转弯处采用专用导向滑轮,末端拉手应 设在专业保护盒内。 手动和重力 C 驱动装置 物体重力为驱动力的机械驱动装置时,下落行程中应无阻挡。 C 气动管路外观应平整光滑,弯曲部分内外侧应规则平整。 C 安装应横平竖直,在平行或交叉管路之间的距离应保持一致;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 C 驱动装置 气动管路 试验压力不低于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 A 灭火剂输送 管道 外观检查 管道及管道附件应平整光滑,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管道的坡向、坡度应符合要求。 C 喷嘴 外观检查 喷嘴外观良好,不得有划痕、凹陷。 C 在经常有人的防护区内设置的无管网灭火装置应有紧急切断自动控制系统的手动装置。 A 防护区内应设置火灾和灭火剂释放的声报警器,在防护区的每个入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器和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标志。 防护区 B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2/3 以上。 A 在疏散通道与出口处,应设置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B 安全要求 疏散通道与出口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 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A 应具备自动启动功能。 A 应具备故障报警功能 A 应具备自检功能。 A 气体灭火 控制器 功能测试 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恢复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分别显 示主、备电源的状态。 B DB51/T 2049—2015 70 表A.7 气体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气体灭火 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无论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均应有效。 B 控制器 功能测试 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反馈信号显示应正常。 C 启动方式 管网灭火系统应有手动控制、自动控制及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无管网灭火装置应有自 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方式。 A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反馈信号。 B 模拟自动喷气 试验 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能正常启动,喷射正常;在报警、喷射各阶段,防护区有声光报警 信号;联动设备接到控制指令应可靠动作。 A 气体灭火 系统功能 紧急切断装置 功能试验 将自动控制系统切换到手动控制功能时,应能在规定的延时时间内可靠地切断自动控制系统, 以防误动作喷射。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71 表A.8 防排烟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风机的铭牌应清晰。 C 送风机 风机电源应符合建筑用电符合要求,设备主、备用电源应能在末端自动切换。 A 风机启动后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震动与声响。 C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C 送风机控制柜 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灵活可靠。 C 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C 加压送风阀 手动及控制室开启送风口正常,手动复位正常。 C /送风口 加压送风口的风速应不大于7m/s。 B 应能自动、手动启动和远程启动相应区域的送风阀、送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A 机械加压送风 系统 加压送风 系统功能 防烟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 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 Pa~30Pa。 B 风机的铭牌应清晰。 C 排烟风机 风机应有主、备电源,并能在末端自动切换。 A 风机启动后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震动与声响。 C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C 排烟风机控制柜 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灵活可靠。 C 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C 排烟量及排烟口 风速 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s,排烟量符合要求。 C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C 风口表面应平整,安装应牢固。 C 机械排烟系统 排烟口设置 排烟口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可手动复位。 C DB51/T 2049—2015 72 表A.8 防排烟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其隔热层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 的距离。 A 排烟管道 风管表面应平整、内部应光滑,无损坏;风管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C C 排烟阀安装牢固,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 C 排烟阀 排烟阀平时应处于关闭状态,自动、手动开启时动作应正常,并向消防中心发出阀门开启信 号。 C 控制中心远程启动功能:系统处于自动状态,远程启动排烟阀,风机启动并向火灾报警控制 器反馈信号。 B 联动功能:当联动控制器接到同一防烟分区内两个独立的火警信号,开启排烟口、排烟窗或 排烟阀,同时停止该 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启 动相应区域的排烟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A 机械排烟系统 排烟系统功能 双速转换功能: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应能自动切换到高速运行状态。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73 表A.9 防火卷帘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设置 应当设置防火卷帘的部位有无安装。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内应设置不少于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A 防火卷帘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其表面 应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流淌现象。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应有撕裂、 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匀及色差等缺陷,夹板应平直, 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帘面应美观、平直、整洁。 B 组件齐全完好,紧固件应紧牢,不应有松动现象。 C 外观检查 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应有错位。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应平整,不应有夹渣、漏焊、疏松 等现象。 C 帘板: 钢质防火卷帘相邻帘板串接后应转动灵活, 帘板应平直,不允许有孔洞或缝隙存在, 钢质复合防火卷帘帘板,填充料填加应充实。无机纤维复合帘面拼接缝的个数每米内各层累计 不应超过3 条,且接缝应避免重叠。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上除应装夹板外,两端还应设防风钩。 C 导轨: 导轨表面应光滑、平直,帘面在导轨内运行时应平稳顺畅,不应有碰撞和冲击现象。 C 防烟装置:防火防烟卷帘的导轨、门楣内应设置防烟装置,防烟装置与帘面应均匀紧密贴合。C 零部件要求 传动装置:传动机构、轴承、链条表面应无锈蚀,垂直卷卷帘的卷轴使用正常。 C 运行时应当平行升降,不允许有倾斜。 C 安装质量 导轨安装应牢固。 C 防烟性能:防火卷帘关闭后应能阻隔烟气通过。 B 运行平稳性能: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 个帘面应同时升降。 C 防火卷帘 性能指标 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不应大于85dB(A)。 C DB51/T 2049—2015 74 表A.9 防火卷帘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运行速度:电动启闭和自重下降运行速度,垂直卷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应为2 m/min~ 7.5 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 m/min。侧向卷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不应小 于7.5 m/min。水平卷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应为2 m/min~7.5 m/min。 C 防火卷帘 性能指标 温控释放性能: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当释放装置的感温元件周围温度达到73℃± 0.5℃时,释放装置运作,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 B 防火卷帘设置自动喷水系统保护时,应符合GB50016 第6.5.3 条的规定,帘板着水面积应为 l00%。 B 防火卷帘 冷却水系统 冷却水系统应设置自动阀和手动放水阀,并能分别使用。防火卷帘冷却水系统自动控制阀门 的工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中心。 C 机械操作功能:机械操作卷帘门升降,卷帘门运行正常。应急操作装置启动力,手拉链力不 大于150N,手摇力不大于50N。运行平稳流畅、无卡涩现象。 B 现场手动功能:触发手动起降按钮,卷帘运行平稳流畅、无卡涩现象,控制中心信号反馈正 常。 B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输出控制信号,卷帘门动作,控制室信号反馈 正常。 B 联动功能: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相关区域卷帘门动作,控制室信号反馈正常。A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功能 停滞功能:安装在疏散通道处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两步关闭性能,防火分区的任两个独立的感 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 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 联动控制防火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1 表A.10 防火门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防火门监控器与释放器、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 s 内发出 故障信号; B 防火门监控器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时,防火门监控器能在100 s 内发 出故障信号; B 消音功能 B 输入设定的联动控制信号,防火门监控器应在30s 内输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 B 输入启动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 内接收并显示,10s 内未 收到要求的反馈信号时,应使启动光信号闪亮,并显示相应释放器的部位,保持至监控器收 到反馈信号; B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B 功能 手动操作防火门监控器,应能直接控制与其连接的每个释放器的工作状态,并点亮其启动总 指示灯、显示释放器的反馈信号。 B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接收联动触发信号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联动控制信号、发出控制信号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动作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防火门的闭合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应能接收及显示防火闭合的联动反馈信号情况 A 防火门监控器 联动控制功能 应具备手动控制插入优先功能。 A 设置 应当设置防火门的部位无漏安装。 A 防火门 外观检查 牢固,焊点均匀;漆层均匀,平整光滑;表面无明显凹凸、擦痕;门框设密封槽,槽内嵌装密 封条;防火玻璃耐火等级与防火门耐火等级相同。 B DB51/T 2049—2015 2 表A.10 防火门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齐全完好,紧固件应紧牢,不应有松动现象。 A 外观检查 双扇门中缝应有盖缝板,顺序器对常闭门除外 C 防火门 启闭性能 向疏散方向开启,关闭后能从任一侧开启;带盖缝板的一扇门先关闭;开启力不大于80N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3 表A.10 灭火器检测记录细项表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类别 检测结果 备注 外观检查 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期和维修日期等标识应齐全;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完好;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A 配置选型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与火灾类别匹配情况,符合GB50140 的有关规定。B 保护范围 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GB50140 第5.2 的有关规定,灭火器的设置应保证配置场所的任一 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范围内。 B 灭火器设置点附近应无障碍物,取用灭火器方便,且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C 安装要求 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应符合配置要求,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C 送修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 进行维修。 B 灭火器 报废 灭火器报废应符合GB50444 第5.4 条的规定。 B 现场检测人: 项目负责人: 批准人: DB51/T 2049—2015 1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消防设施检测要求相关数据 表B.1 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建筑类别 连续供电时间/h 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 ≥1.5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 ㎡的公共建筑 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 ≥1 其他建筑 ≥0.5 表B.2 应急照明最低照度 部位 消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房 防烟排烟机房配电房 自备发电机房 电话总机房 照度/(Lx) 150 20 20 30 20 75 DB51/T 2049—2015 2 参 考 文 献 [1] 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2]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4] GB 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 [5] GB 50261-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 GB 50151-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7] GB 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8] GB 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9] GB 50498-200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10] GB 50219-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1] GB 50193-19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2010年版) [12] 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3]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14] 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5] GB 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6] GB 3445-2005 室内消火栓 [17] GB 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18]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19] GB 14102-2005 防火卷帘 [20]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21] GB 16282-1996 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22] GB 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3] GB 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24] GA 836-200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25] 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6] 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B51/T 2049—2015 上一篇: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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